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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可罚50多万,最终只罚了15万,这笔账是怎么算的
来源:钱江晚报      时间:2023-05-15 21:03:50

对于任何一个市场主体来说,依法依规、诚实守信,是把生意做红火的“秘诀”。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一方面,对于浙江的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这个“处罚”的力度如何把握,可是个“细活”。他们手里甚至握着两份“清单”,公平公正,不多罚、不错罚。

这两份“清单”就是《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你没有看错,对于一些领域中的轻微违法,是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资料图】

这是近年来,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销售不合规电动车

最高50多万罚款降到了15万

近年来,杭州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淘汰非标电动车。去年,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与新国标相比超重了,这些不合规的电动车总货值在18万元左右。按照规定,不仅要没收这些电动车,还要处以货值1~3倍的罚款,也就是最高可罚款54万余元。

“但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户是首次违法,且索证索票均齐全,车辆也都具有合格证。从主观上来说,经营户并不清楚自己违法了。同时,那么多不合规的车他只卖出去一辆,且这辆车尚未提货,在发现问题后,经营户主动解除了合同,没有将车辆流向市场,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多方因素综合考虑,我们最终对这位经营户处以15余万元罚款,并没收所有不合规车辆。”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周婷婷告诉记者。

事实上,早在2019年,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浙江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67项违法行为实行附条件免罚。

2022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出台《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涉及商事主体监管、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价格监管、知识产权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不正当竞争监管等八个领域共46个事项实施轻违免罚轻罚。

之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出台《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指导意见》。

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依法处罚和过罚相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2600余件,减轻处罚案件3400余件,共减免金额约1.6亿余元。其中,杭州市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295余件,减轻处罚案件552余件,共减免金额约2000多万元。

“首违”就可以“免罚”吗

企业是否会有侥幸心理

面对这样的政策,可能不少心里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只要首次违法就可以免于处罚呢?这是不是让市场主题“多”了一次违法的机会?

这里就要说到开头提到的两个“清单”了。“‘首违不罚’只是清单中的一项,只是免罚轻罚的条件之一,并不是只要‘首违’就可以免罚轻罚。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有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经营户主观上有没有过错,等等,都是我们要考虑的因素。”周婷婷告诉记者,“举个例子,之前我们查到了一个经营户销售一批不合规的进口红酒,他坚称自己不知道这些酒不合规,而且自己的进货渠道都是正规的。那么我们就要求企业自己举证,但他又没有办法给出相应的进货凭证、票据,最终没能免罚。”

如果已经有过一次轻微违法被免罚或轻罚之后,再一次违法,会加重处罚吗?

周婷婷表示,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再犯’本身是加重处罚的一个考量,因为在第一次免罚轻罚的同时,我们市场监管部门肯定会对其进行教育和普法,如果再犯那就是知法犯法。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对其给出的最终处罚决定会是一个重罚,因为要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周婷婷又举例,此前查处了一起超市销售假牛肉案件,且该超市属于二次违法。但因为在二次违法的调查取证过程中,超市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挖出了假牛肉生产销售的链条,从而端掉了上游窝点,属于立功表现,这就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总的来说,轻微违法可免罚轻罚,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是一个很人性化的政策,但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照两个清单,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细致再细致。”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在更大范围统一执法尺度,惠及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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